联系我们

更多>>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网

联系人:陈老师
手机:15802715117
座机:027-87893938
邮箱:541112518@qq.com
网址:www.whlgd.net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狮路122号

校园动态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2017级春网络函授学生毕业环节的通知
详情请咨询黄老师,微信\电话:13036166708

 

  • 关于做好2017级春网络函授学生毕业环节的通知
  •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环节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期间所学知识的全面总结,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环节工作,确保网络继续教育的毕业环节质量,并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现将2017级春网络、函授业余专升本、专科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好本点的毕业环节教学安排工作。
    1、毕业实习
    1.1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各学生在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之后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应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学生通过实习,巩固加深对已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收集有关资料,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准备理论和实践资料。
    1.2毕业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实习时间、地点和过程。
    (2)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范围等。
    (3)实习单位(工地)的工作概况、工作原理,产品价格、销售与市场状况。
    (4)实习后的体会,主要侧重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涉及的范围。
    (5)实习报告统一用A4复印纸打印(格式在网上下载),字数不少于2000字。
    1.3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用统一表格由实习单位写出学生工作表现和业务学习情况的鉴定,学生要交实习报告给学习中心存档,并由学习中心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评定成绩,成绩表加盖公章后报学院教学部。
    2、毕业设计(论文)
    2.1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师)担任;指导教师应有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有从事过相关专业毕业指导的经历。
    (2)指导教师应结合学员的具体情况,指导学员选择力所能及的论文(设计)题目,按时审定学员拟定的设计方案或论文提纲,指导修改学生论文,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要求。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员的人数以10人为宜,最多不超过20人。
    2.2学员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
    (1)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理论课不及格科目在四门以下。
    (2)学员参加了毕业实习,并写出符合要求的实习报告。
    2.3学习中心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和要求
    (1)专升本、专科学生毕业实习时间:2018年12月29日——2019年2月28日;
    (2)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时间:为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
    (3)毕业答辩时间为2019年5月2日——2019年5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习中心自行确定,并将时间提前两周报学院教务部。
    (4)凡申请学位的专升本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视频答辩或参加学院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参加的现场答辩,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应将参加网上视频答辩学生名单、(论文)设计资料在2019年4月1日前从学院网上报教务部,由学院教务部统一安排视频答辩时间。
    (5)各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毕业环节期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导教师和学员要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统一时间、安排及具体实施步骤。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必须按时将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机构、指导教师信息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于2019年3月底之前从网上报学院教务部,并且在答辩结束后,将本、专科文科类的论文电子档刻成光盘寄给学院教务部。凡不按学院规定上报毕业环节安排的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不予承认(或未经学院同意自行安排答辩的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见《武汉理工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文件(规定)汇编》(2013.5)
    3、另注:实习报告书、评分手册统一在网上下载,每位同学人手一份。实习报告和评分手册由学习中心存档。
     
    武汉理工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2018年12月21日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1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