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了充分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届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春季入学且于202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工作内容
学生依据《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继教字〔2021〕10号)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所在教学点评审后,报学院评选。原则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本教学点参评学生人数的3%以内。
三、评选时间
1. 2025年6月23日,发布“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计划)。各教学点开始组织选拔推优工作。
2. 6月24日-6月30日,各教学点组织学生完成申报工作。
3. 7月01日-7月07日,各教学点开展综合评议工作,对学生的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初评结果提交学院审核。
4. 7月05日-7月10日,学院将对初评情况进行复核。
5. 下学期初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并发布学院文件。
四、注意事项
1. 各教学点要按照学院文件规定要求,对照评审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选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2. 符合学业条件第四条学生申报,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奖状、证书等)。
3. 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推进,过时不报者按弃权处理。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实,请向学院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反映。



